海外市场发展单选题
OECD在2005年发表了( ),提出该组织对新时期投资基金治理及监管的原则性建议。
- A.《集合投资实业监管原则》
- B.《证券集合投资机构经营标准规则》
- C.《集合投资计划治理白皮书》
- D.《证券监管目标和原则》
【答案】:C
【解析】:
OECD在2005年发表了《集合投资计划治理白皮书》,提出了该组织对新时期投资基金治理及监管的原则性建议。
【考点】:
投资基金监管的国际化发展概况
上一条:QFII主体资格的认定,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
Ⅰ.申请人的财务稳健,资信良好,达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资产规模等条件
Ⅱ.申请人的从业人员符合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有关从业资格的要求
Ⅲ.实缴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的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
Ⅳ.申请人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控制度,经营行为规范,近3年未受到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
下一条:在成员国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基金投资于国际组织担保的证券,应投资于不少于( )个主体发行的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