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  基金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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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精解】

基金自身投资活动产生的税收

一 、营业税的相关规定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二 、印花税的相关规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从2008年9月19日起,基金卖出股票时按照1‰。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而对买入交易不再征收印花税,即对印花税实行单向征收。

三、 所得税的相关规定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