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基金参与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的交易与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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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精解】

PROP和D—COM系统

(一)参与人远程操作平台系统

1.参与人远程操作平台系统的含义

参与人远程操作平台(Participant RemoteOperating Platform,PROP)是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为完善市场运作功能,规范清算交收、登记和存管业务,提高对市场服务的效率而开发的建立在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信系统上的电子数据交换系统。

2.运用PROP系统的注意事项

(1)结算参与人可通过PROP系统中的公用模块接收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发送的有关资金结算文件

(2)结算参与人可通过PROP系统中的交收模块进行备付金账户的总账查询和明细账查询。每日业务终了后或者第二个工作日上午,结算参与人应主动通过PROP系统客户端进行交收账务查询和核对,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加以解决,确保账务一致

(3)结算参与人交收头寸及最低备付不足时,应及时向备付金账户补入资金。结算参与人应在其开户银行办理资金汇划手续,将资金划入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在各家结算银行的账户内,然后根据结算参与人在收款人处注明的备付金账号,通过PROP联网的PROP银行端系统向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发送入账指令,交收系统自动将资金贷记结算参与人的备付金账户。办理时间为8:30-16:00。

(4)结算参与人在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备付金账户中有超额备付时,可根据需要将资金划到经授权的预留银行收款账户。结算参与人要充分考虑资金在途及整体资金交收的需要,尽量保证结算资金的充足性、稳定性,避免因调配原因造成交收透支。办理时间为8:30-15:30。

(5)对于15:00后的大额划款(超过1亿元),结算参与人须在当天13:00前向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预约申请,如因未及时预约导致划款失败的全部后果由结算参与人自行承担。

(二)深圳证券综合结算平台系统

1.深圳证券综合结算平台系统的含义

深圳证券综合结算平台(D-COM)系统是中国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为完善市场运作功能,规范清算交收、登记和存管业务,提高对市场服务的效率而开发的建立在深圳证券市场综合结算通信系统的,用于实现结算参与人与中国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之间的数据交换的系统。

2. 运用深圳证券综合结算平台系统的注意事项

(1)结算参与人可通过D-COM系统实时查询各资金结算账户余额、结算备付金账户可提款金额、尚未支付金额等信息。

(2)中国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交收时点为交收日16:00,通过结算备付金账户,按照担保交收业务、非担保交收业务、发行业务、代收付业务的顺序,依次进行交收。

(3)中国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D-COM系统向结算参与人实时揭示其尚未支

金额或其可提款金额。

(4)结算参与人可根据需要将款项汇入中国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结算备付金专用存款银行账户,汇款时,应在汇款凭证用途栏注明结算备付金账号(BOOl× × × × × ×)并确保无误。未注明结算备付金账号或结算备付金账号有误导致资金无法及时到账的责任,由结算参与人自行承担。

(5)汇款后,结算参与人应通过D-COM系统联机查询该笔款项是否到账。如发现该笔款项未及时到账,应尽快与结算银行联系;结算参与人提款时,应确保指定收款银行名称、联行行号、账户名称、银行账号与预留在中国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账户信息一致,结算参与人提款截止时点为15:30。

【考点简介】

(1)参与人远程操作平台系统

(2)深圳证券综合结算平台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