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  基金业绩评价方法 第四篇 基金运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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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精解】

全球投资业绩标准

全球投资业绩标准关于收益率计算的具体条款如下:

(1)必须采用总收益率,即包括实现的和未实现的回报以及损失并加上收入。

(2)必须采用经现金流调整后的时间加权收益率。不同期间的回报率必须以几何平均方式相连接。

(3)投资组合的收益必须以期初资产值加权计算,或采用其他能反映期初价值及对外现金流的方法。

(4)在计算总收益时,必须计人投资组合中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收益。

(5)所有的收益计算必须扣除期内的实际买卖开支,而不得使用估计的买卖开支。

(6)自2006年1月1日起,公司必须至少每季度一次计算组合群的收益,并使用个别投资组合的收益以资产加权计算。自2010年1月1日起,必须至少每月一次计算组合群收益,并使用个别投资组合的收益以资产加权计算。

(7)假如实际的直接买卖开支无法从综合费用中确定并分离出来,则在计算未扣除费用收益时,必须从收益中减去全部综合费用或综合费用中包含直接买卖开支的部分,而不得使用估计出的买卖开支;计算已扣除费用收益时,必须从收益中减去全部综合费用或综合费用中包含直接买卖开支及投资管理费用的部分,而不得使用估计的买卖开支。

【考点简介】
投资业绩的计算和比较有多种方法。用不同方法制作出来的业绩报告之间缺乏可比性。为解决这个问题,CFA协会在1995年开始筹备成立全球投资业绩标准(GIPS)委员会,负责发展并制定单一绩效的呈现标准。该标准的作用是通过制定表现报告确保投资表现结果获得充分的声明与披露。全球投资业绩标准已经逐渐为各国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