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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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精解】

我国股票按投资主体性质的概念

在我国,按投资主体的不同性质,可将股票划分为国家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和外资股等不同类型。具体内容如下:

1.国家股

(1)国家股的概念

国家股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包括公司现有国有资产折算成的股份。

(2)国家股的资金来源

国家股从资金来源上看,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现有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公司时所拥有的净资产。第二,现阶段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第三,经授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投资公司、资产经营公司、经济实体性总公司等机构向新组建股份公司的投资。

2.法人股

(1)法人股的定义

法人股是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投入公司形成的股份。

法人持股所形成的也是一种所有权关系,是法人经营自身财产的一种投资行为。法人股股票以法人记名。

(2)国有法人股

如果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以其依法占用的法人资产向独立于自己的股份公司出资形成或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可称为“国有法人股”。国有法人股属于国有股权。

(3)发起人出资方式

作为发起人的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子认购股份时,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其他形式的资产,如实务、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但对于其他形式资产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和低估作价。

3.社会公众股

(1)社会公众股的概念

社会公众股是指社会公众依法以其拥有的财产投入公司时形成的可上市流通的股份。在社会募集方式下,股份公司发行的股份,除了由发起人认购一部分外,其余部分应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2)股票上市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是: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外资股

外资股是指股份公司向外国和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投资者发行的股票。这是我国股份公司吸收外资的一种方式。外资股按上市地域,可以分为境内上市外资股和境外上市外资股。

(1)境内上市外资股

境内上市外资股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资者募集并在我国境内上市的股份,投资者限于外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居民等。这类股票称为“B股”。B股采取记名股票形式,以对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外币认购、买卖,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境外上市外资股

境外上市外资股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资者募集并在境外上市的股份。它也采取记名股票形式,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

在境外上市时,可以采取境外存股证形式或者股票的其他派生形式。在境外上市的外资股除了应符合我国的有关法规外,还须符合上市所在地国家或者地区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上市条件。

境外上市外资股主要由H股、N股、S股等构成。

【考点简介】

在我国,按投资主体的不同性质,可以分为以下类别:

1.国家股

(1)国家股的概念;

(2)国家股的资金来源。

2.法人股

(1)法人股的定义;

(2)国有法人股;

(3)发起人出资方式。

3.社会公众股

(1)社会公众股的概念;

(2)股票上市的条件。

4.外资股

(1)境内上市外资股;

(2)境外上市外资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