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股票

相关科目
【考点精解】

普通股股东的义务

对普通股股东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如下规定,

(1)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2)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3)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责任,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6)如违反有关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