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节  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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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精解】

融资融券业务客户的选择标准

证券公司应当按《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和征信的要求制定选择客户的具体标准,一般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从事证券交易时间。要求客户在申请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证券公司所属营业部及与本公司具有控制关系的其他证券公司营业部开设普通证券账户并从事交易的时间连续计算满半年以上。

(2)账户状态。要求客户开户手续齐全、资料完备,资金账户与证券账户对应关系清晰,交易结算状态良好。

(3)信誉状况。要求客户信誉良好,无重大违约记录。

(4)资产状况。要求客户具有符合要求的担保品和较强的还款能力。

(5)投资风格及业绩。要求客户投资风格稳健,无重大失误和损失,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

(6)关联关系。客户为非证券公司股东或关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