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选择题
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在上市公司的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应当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是()。
- A.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且拒绝纠正
- B.股本总额减至人民币5 000万元
- C.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其后1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 D.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答案】:B
【解析】:
选项B符合题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选项A、D正确)
(3)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其后1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选项C正确)
(4)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5)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考点】:
证券交易暂停和终止的情形
上一条: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Ⅰ.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的,其成员不得少于5人
Ⅱ.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可以不设监事会
Ⅲ.监事会应当包括不高于总人数的1/3的公司职工代表
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可以兼任监事
下一条:下列不属于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管理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