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组合型选择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当出现()情形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I.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II.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III.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IV.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A.I 、II
- B.II、 III 、IV
- C.II 、IV
- D.I 、II、 III 、IV
【答案】:D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考点】: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
上一条:行政重组未完成的,经批准可以延长,但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个月。 下一条: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至少应当有代表()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