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选择题
有甲、乙、丙、丁四个投资者,均申报买进X股票,申报价格和申报时间分别为:甲的买进价为10.70元,时间是13:35;乙的买进价为10.40元,时间是13:40;丙的买进价为10.75元,时间是13:55;丁的买进价为10.40元,时间是14:00。那么四位投资者交易的优先顺序为( )。
- A.甲、乙、丙、丁
- B.丙、甲、乙、丁
- C.丙、甲、丁、乙
- D.丁、乙、甲、丙
【答案】:B
【解析】:
证券经纪商接受客户委托后应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申报竞价。价格优先是指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买(卖)方进行买卖同种证券时,买方中出价最高者,应处在优先购买的地位;而卖方中出价最低者,应处在优先卖出的地位。时间优先是指出价相同时,以最先出价者优先成交 。
较高的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入申报,丙价最高、甲价第二、乙价和丁价相同。再看时间,乙优先于丁。因此,总的来说顺序是丙、甲、乙、丁。
【考点】:
证券交易的条件及方式
上一条:公司合并的种类包括()。
I .吸收合并
II. 新设合并
III .派生合并
IV. 创设合并
下一条:收购上市公司的行为结束后,收购人应当在()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以公告。